为了做好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的文件精神,依据《js555888金沙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我院和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和中心)共建共享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一)按照相关规定,成立学院和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具体复试工作小组名单由学院和中心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
(二)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学院和中心负责组织复试笔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保密、评卷等工作,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其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三)成立专业复试录取小组,不少于5人组成。原则上组长应由学术造诣较高、品德高尚具有教授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成员需由具有指导研究生工作经验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设秘书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四)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需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该资料上交研招办保存至少1年。
二、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理论经济学(0201)和应用经济学(0202)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为: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税务专硕(025300)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为: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且总分达到374分及以上。
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1)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2)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3)外语考试科目为英语。
(二)复试方式
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远程复试采用学信网远程复试平台。考生只进入系统一次,完成专业测试、综合面试、英语口试各项程序。
复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原则上应在4月15日(不含)之前完成复试;第二批为调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安排复试。
(三)复试比例
复试招生采取差额复试,总体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四)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参加我校理论经济学(0201)和应用经济学(0202)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2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复试名单原则上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总分相同时,优先考虑国家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复试人数根据各专业考生的具体情况和招生名额统一考虑。
参加我校税务专硕(025300)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且总分达到374分及以上。
2、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院和中心网站上公示。
(五)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学院和中心在学校研究生院指导下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实施。疫情防控期间,资格审查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于复试前在学院和中心网站公布并告知考生。
2、资格审查要件(须提供扫描件或照片):
(1)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军人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电子档。
① 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② 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③ 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或带有水印的系统输出成绩单)。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②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8)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其他说明
(1)上述材料请考生务必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并按照“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姓名”的方式命名。
(2)资格审查的时间或相关要件若有变动,以相关通知为准。
(3)体检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另行通知。
(4)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上述证明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三部分,即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语综合考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60%),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满分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
2、复试方式
考生先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再进行专业测试,最后进行综合面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按照主考教师现场要求作答。
专业测试采用远程口试方式进行,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并作答,主考教师依据其叙述评定其专业技能、科研潜能等。各专业的专业测试科目参见表1,参考书目见《js555888金沙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类)》和《js555888金沙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类)》。
综合面试阶段,考生随机抽取题目作答,并回答主考教师提出的问题。
表1 专业测试科目
一级学科 代码、名称 |
专业代码、名称 |
专业测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201 理论经济学 |
020101 政治经济学 |
《政治经济学》 |
《计量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
020104 西方经济学 |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0202 应用经济学 |
020205 产业经济学 |
《产业经济学综合》 |
《经济学原理》 《计量经济学》 |
020206 国际贸易学 |
《国际贸易学综合》 |
020202 区域经济学 |
《区域经济学综合》 |
020201 国民经济学 |
《国民经济学综合》 |
020209 数量经济学 |
《数量经济学综合》 |
020203 财政学 |
《财税综合》 |
《财政学》 《税收理论与实务》 |
025300税务硕士 |
《财税综合》 |
《财政学》 《税收理论与实务》 |
3、其他说明
复试命题、制卷、评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严格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七)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
(八)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意见确定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和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对符合录取要求者,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复议制度,具体办法参见《js555888金沙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五、其他
1、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联系电话:023-62769376,于老师。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复试联系电话:023-62768001,薛老师。
2、本复试录取办法在学院和中心网站公布。
我院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