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我院在田家炳404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小组(第四次)集中学习会,原原本本、逐章逐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学院副书记、院长宋瑛主持,党纪学习教育读书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党委委员、专职组织员雷菁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至十一章的内容,党委委员、综合办主任严艳领学了《习近平在湖南考察时强调 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与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交流发言。副书记、纪委书记白海龙指出,《条例》规定非常明确,要求我们决不能触碰红线。副院长尹元福指出,中央对干部的要求非常详实,我们要严于律己,做好新一代青年的培养人。宋瑛院长指出,违反工作纪律分为两方面,一方面为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另一方面为落实上级决策不够深入。生活纪律上我们也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坚定自觉,谨言慎行,加强纪律意识。
此外,宋瑛院长传达了上级下发的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关问题的答复和要求,明确了学院党纪学习教育中的一些具体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