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充分挖掘我院学子中品学兼优、自律自强、才能突出、创新卓越、乐于助人的优秀典型,树立多领域的榜样以及鼓励同学们勤奋学习,积极探索经济学领域,并为学院树立榜样。经过研究决定,我院决定举办第九届“经济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js555888金沙委员会
二、评选时间
2023年9月—11月
9月至10月:材料提交后由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进行评议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11月:将组织参评人员进行现场答辩,由专家评审及学生评审进行现场打分
三、评选类别
学习之星、公益之星
文艺之星、体育之星
实践之星、科创之星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js555888金沙本科在读生;
2、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良好,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 为,未受到任何处分。
(二)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热爱所学专业;
(2)在大学期间,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课程无补考,且个人绩点排名位于
班级前10%;
(3)通过英语CET-4、CET-6等级考试;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的优先考虑。
2、公益之星
(1)思想政治素养良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坚持将甘于奉献,助人为乐的志愿精神落实于实际行动;
(3)积极参与各类公益志愿服务,在各级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 坚、扶危济困、抗击疫情、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 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3、实践之星
(1)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具备良好的社会实践能力,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2)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实践精神;
(3)获得实践单位推荐或相关荣誉的优先考虑。
4、科创之星
(1)参与创新创业相关赛事,开展科研活动调查研究;
(2)创业能力较强,自主创业或担任创业团队主要成员;
(3)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的优先考虑;
(4)学年内获得下列奖项之一:
①获得发明创造奖励或专利证书;
②个人创新创业活动、调查研究或科研成果获得校、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国家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奖;
③团队创新创业活动、调查研究或科研成果在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5、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应在过去一学年内获得下列奖项之一:
(1)个人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①在校、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国家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人员:
①在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五、其他
请符合评选要求且有意向参与评选的同学于10月20日23:00前将电子报名表(附件一)及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ctbujjxyftw@163.com(以“评选类别+年级+班级+姓名”命名文件),纸质报名表(附件一)及证明材料请于10月20日之前提交至田家炳410办公室林新竹老师办公桌上。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符合参加“经济之星”评选的要求: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
(2)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共青团js555888金沙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